招聘范围及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
2、2012届、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生源地不限。其中留学人员须于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院校的师范类校级优秀毕业生,生源地不限;
(3)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师范类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宁波大市生源;
(4)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本科毕业生,浙江省生源。